李法笺 姓名的繁体为李法箋,笔画数分别为:李(7画)、法(8画)、笺(11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李(木)、法(水)、笺(木),部首分别为:李(木部)、法(氵部)、笺(竹部),李法笺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李法笺名字怎么读?
李法笺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lǐ fǎ jiān
李法笺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李法笺拼音为 lǐ fǎ jiān ,声母为l f j ,
韵母为i a ia ,声调为上声、上声、阴平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李法笺名字的人多吗?
少,李法笺名字重名率低。
李法笺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李法笺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李(7画) 法(8画) 笺(11画) ,李法笺名字的康熙笔画数李(7画) 法(9画) 笺(14画) 。
李法笺的五行和寓意:
李法笺名字五行属性为木水木,性情温和有礼,严守社会秩序、公共道德,但意志较弱,缺乏决断力。 财运较佳,可平安发展,做什么生意都会有所成就。 男娶贤惠之妻,婚后圆满幸福;女嫁多才温厚之夫,婚后家庭生活甜蜜。 很好的配置,能得亲人和朋友的帮助,可获得幸福,事事都可顺利成功发展。 一帆风顺,能平安顺利地达到目的。
李法笺名字的内涵含义:
李法笺名字含义为之义。
李法笺这个名字怎么样?
李法笺名字起得非常棒,好运会伴随您的一生,但不可因此而疏忽大意,须知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。
李法笺名字打分 为100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姓。
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【康熙字义】
李【 辰集中 】【 木部 】康熙筆画: 7画 部外筆画: 3画
〔古文〕杍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以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韻會》良士切,𠀤音里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素問》東方木也。《爾雅翼》李,木之多子者。《埤雅》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《詩·小雅》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
又《韻會》世薦士謂之桃李。《劉向·說苑》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
又《博雅》行李,關驛也。
又與理通。《左傳·僖十三年》行李之往來。《周語》行李以節逆之。《泊宅編》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𧚌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熒惑爲李。《徐廣註》內則理兵,外則理政。
又司理,𠛬官,亦稱司李。《前漢·胡建傳》黃帝李法。《管子·法法篇》臯陶爲李。
又檇李,春秋吳地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伯陽之後。
【起名字义】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法【 巳集上 】【 水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〔古文〕佱灋𣳴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弗乏切,𠀤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𠛬法也。《書·呂𠛬》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𤰞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
【起名字义】
笺(箋) jiān(ㄐ一ㄢ)
(一)、注释:笺注。
(二)、小幅华贵的纸张,古时用以题咏或写书信:便笺。信笺。
(三)、书信:笺札。笺牍。华笺。
(四)、文体名,书札、奏记一类:笺奏。奏笺(多呈皇后、太子、诸王)。
【康熙字义】
箋【 未集上 】【 竹部 】康熙筆画: 14画 部外筆画: 8画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則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將先切,𠀤音湔。《說文》表識書也。《篇海》古者紀其事,以竹編次爲之。《廣雅》箋,云也。
又書也。鄭康成衍毛氏詩,傳之未盡者曰箋。《呂忱·字林》鄭以毛學審備,遵暢厥旨,所以表明毛意,記識其事,故特稱爲箋。《博物志》聖人制作曰經,賢者著述曰傳,鄭康成註《毛詩》曰箋。或云毛公嘗爲北海郡守,鄭是此郡人,謙敬不敢言註,但表識其不明者耳。《玉篇》通作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