框鸿法 姓名的繁体为框鴻法,笔画数分别为:框(10画)、鸿(11画)、法(8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框(木)、鸿(水)、法(水),部首分别为:框(木部)、鸿(鸟部)、法(氵部),框鸿法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框鸿法名字怎么读?
框鸿法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kuàng hóng fǎ
框鸿法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框鸿法拼音为 kuàng hóng fǎ ,声母为k h f ,
韵母为ua o a ,声调为去声、阳平、上声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框鸿法名字的人多吗?
少,框鸿法名字重名率低。
框鸿法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框鸿法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框(10画) 鸿(11画) 法(8画) ,框鸿法名字的康熙笔画数框(10画) 鸿(17画) 法(9画) 。
框鸿法的五行和寓意:
框鸿法名字五行属性为木水水,主观又好胜,竞争心理强烈,外表乐观,内则空虚,常有不平不满之事,有风流之性,应留心色难。 具有勇往迈进的精神,但缺乏持久的恒心,宜涵养忍耐之心,定能一展报负。 男娶贤淑之妻,但婚后常有争吵;女嫁顽强之夫,婚姻不太美满。 家庭共同努力能有成就,如不好高骛远则可安定无忧,若不知满足定受精神劳苦,更会弄巧成拙,招来财务困难。 虽有困难,努力奋斗也可以成功,但会身心劳累,易遇不平,易患神经衰弱、肝胆方面的疾病。
框鸿法名字的内涵含义:
框鸿法名字含义为成熟、文雅之义。
框鸿法这个名字怎么样?
框鸿法名字还算可以,人生路途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挫折,但只要不断努力,还是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。
框鸿法名字打分 为77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框 kuàng(ㄎㄨㄤˋ)
(一)、嵌在墙上为安装门窗用的架子:门框。
(二)、镶在器物的外围有支撑作用或保护作用的东西:框子。镜框儿。
(三)、周围的圈儿:框框(亦喻原有的范围、固有的和固执的看法或印象)。
(四)、在文字、图片的周围加上线条:把这两个字框起来。
(五)、限制,约束:别框得太死。
【康熙字义】
框【 辰集中 】【 木部 】康熙筆画: 10画 部外筆画: 6画
《唐韻》去王切《集韻》曲王切,𠀤音匡。《廣韻》棺門也。《類篇》𤖱門謂之框。𤖱,棺頭也。《正字通》門檔。古借用框。
【起名字义】
大雁:鸿雁。鸿毛。雪泥鸿爪(喻往事遗留的痕迹)。
大:鸿博。鸿图。鸿沟。鸿儒。鸿福。鸿运。鸿烈。
指书信:来鸿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鴻【 亥集中 】【 鳥部 】康熙筆画: 17画 部外筆画: 6画
〔古文〕䲨《唐韻》戸工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胡公切,𠀤音洪。《說文》鴻,鵠也。《玉篇》鴻,鴈也。詩傳云:大曰鴻,小曰鴈。《陸璣疏》鴻羽毛光澤純白,似鶴而大,長頸,肉美如鷹。
又有小鴻如鳧,色白,今人直謂之鴻。《易·漸卦》鴻漸于陸,其羽可用爲儀。
又旗名。《禮·曲禮》前有車騎,則載飛鴻。《鄭註》鴻取飛有行列也。
又通作洪,大也。《史記·河渠書》禹抑鴻水。《楚辭·天問》不任汨鴻,何以尙之。《註》鴻,大水也。
又傭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梓人爲筍簴,小首而長,摶身而鴻,若是者謂之鱗屬,以爲筍。《註》鴻,傭也。
又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矢人橈之,以眡其鴻殺之稱也。《疏》釋云:鴻卽上文强是也。殺,卽上文弱是也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二十一年》齊師宋師敗吳師于鴻口。《註》梁國睢陽縣東有鴻口亭。
又鴻溝。《史記·蘇秦傳》大王之地,南有鴻溝。《註》在滎陽。
又蟲名。蜚鴻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蜚鴻滿野。《註》蠛蠓也。
又姓。衞大夫鴻騮魋,見《左傳》。鴻安丘,見《後漢書》。
又人名。大鴻,堯臣名。梁鴻,漢人。
又《廣韻》《韻會》胡孔切《集韻》戸孔切,𠀤音汞。與澒同。《揚雄·羽獵賦》鴻絧緁獵。《師古註》鴻絧,直馳貌。
又鴻濛,元氣也。《淮南子·俶眞訓》以鴻濛爲景柱。《註》東方之野日所出。
又《集韻》《類篇》𠀤虎孔切,音嗊。義同。
又《集韻》胡貢切,音𠴨。鴻洞,深遠。一曰相連次貌。
又《字彙》古送切,音貢。《淮南子·精神訓》澒濛鴻洞。《註》鴻,讀如子贛之贛。
又叶胡光切,音黃。《呂氏春秋》彭祖以壽,三代以昌。五帝以昭,神農以鴻。
【起名字义】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法【 巳集上 】【 水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〔古文〕佱灋𣳴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弗乏切,𠀤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𠛬法也。《書·呂𠛬》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𤰞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