焦钧钧 姓名的繁体为焦鈞鈞,笔画数分别为:焦(12画)、钧(9画)、钧(9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焦(火)、钧(金)、钧(金),部首分别为:焦(灬部)、钧(钅部)、钧(钅部),焦钧钧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焦钧钧名字怎么读?
焦钧钧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jiāo jūn jūn
焦钧钧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焦钧钧拼音为 jiāo jūn jūn ,声母为j j j ,
韵母为iao u u ,声调为阴平、阴平、阴平,
名字较为绕口,缺少节奏感。
叫焦钧钧名字的人多吗?
少,焦钧钧名字重名率低。
焦钧钧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焦钧钧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焦(12画) 钧(9画) 钧(9画) ,焦钧钧名字的康熙笔画数焦(12画) 钧(12画) 钧(12画) 。
焦钧钧的五行和寓意:
焦钧钧名字五行属性为火金金,急性子,热情且礼貌周到,注重外表的装饰,为人豪爽,内藏爆发性质,且有桃花运的倾向,又不耐寂寞的生活。 宜自己创业或开店当老板。凡事不可粗心大意或操之过急,否则有失败之虑。 男娶明朗大方之妻,婚后多有争吵;女嫁英明才华之夫,婚后持家有方。 有成功发展之运势,但过于急进及缺乏耐力,恐有失意之时,做事如能详细计划,稳重行事,可立于不败之地。 相辅相成,可获取成功,但宜防气势过盛而发生意外。
焦钧钧名字的内涵含义:
焦钧钧名字含义为志向、杰出、上进之义。
焦钧钧这个名字怎么样?
焦钧钧名字起得非常棒,好运会伴随您的一生,但不可因此而疏忽大意,须知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。
焦钧钧名字打分 为97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物体经火烧变成黑黄色并发硬、发脆:烧焦。焦土。焦头烂额。
烦躁,着急:焦急。焦虑。焦灼。焦躁不安。
酥,脆:焦脆。焦枣。
喻干燥到极点:唇焦口燥。焦枯。焦裂。焦渴。
一种质硬、多孔、发热量高的固体燃料:焦炭。焦煤。焦炼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焦【 巳集中 】【 火部 】康熙筆画: 12画 部外筆画: 8画
《唐韻》卽消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兹消切,𠀤音蕉。《說文》本作𤓪。火所傷也。《玉篇》火燒黑也。
又炙也。《禮·月令》其味苦,其臭焦。《註》火之臭味也。凡苦焦者皆屬焉。《左傳·哀二年》卜戰龜焦。《禮·問喪》傷腎乾肝焦肺。《史記·越世家》苦身焦思。
又《史記·扁鵲傳》別下于三焦膀胱。《註》正義曰:八十一難云:三焦者,水穀之道路也,氣之所終始也。上焦在心下,下鬲在胃上也。中焦在胃中,脘不上不下也。下焦在臍下,當膀胱上口也。《廣韻》別作膲。
又國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九年》虞虢焦滑霍揚韓魏皆姬姓也。《註》焦在陝縣。《史記·周本紀》褒封神農之後于焦。《註》地理志,弘農陝縣有焦城,故焦國也。
又《秦本紀》圍焦降之。《註》括地志云:焦城在陝州城內東北百步,因焦水爲名。周同姓所封。◎按左傳之焦姬姓,神農之後乃姜姓,其所封當別是一焦。周本紀註亦云:在陝縣。誤。
又姓。《廣韻》神農後,以國爲氏,出南安。
又晉邑名。《左傳·僖三十一年》許君焦瑕。《註》晉河外五城之二邑。
又《詩·小雅》整居焦穫。《爾雅·釋地》十藪,周有焦穫。《註》今扶風瓠中是也。
又《晏子·外篇》東海有蟲,巢于蟁睫,命曰焦冥。
又焦明,鳥名。《司馬相如·上林賦》掩焦明。《註》焦明似鳳。通作鷦。
又《韻會》通作燋。詳燋字註。《集韻》或作㸈。
又《集韻》慈焦切《正韻》慈消切,𠀤音樵。《集韻》焦夷,楚地名。《左傳·僖二十三年》楚伐陳取焦夷。《註》焦,譙縣也。夷一名城父。皆陳邑。
又與憔通。《班固·答賔戲》朝爲榮華,夕而焦𢈼。
又《集韻》將由切,音啾。𨥏屬。
【起名字义】
古代重量单位,合三十斤:千钧一发(一根头发挂着三万斤重的东西,喻极其危急)。雷霆万钧之势。
制陶器所用的转轮:陶钧(亦喻造就人材)。
乐(yuè)调(diào):钧弦。
敬辞,用于对尊长或上级:钧安。钧鉴。钧座。
【康熙字义】
鈞【 戌集上 】【 金部 】康熙筆画: 12画 部外筆画: 4画
〔古文〕銞《唐韻》居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規倫切,𠀤音均。《說文》三十斤也。《孟康曰》萬一千五百二十銖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關石和鈞。《疏》三十斤爲鈞,四鈞爲石,鈞石所以一天下之重輕,而立民信也。
又《集韻》一曰陶旊輪。《正字通》陶人模下圓轉者爲鈞。《前漢·賈誼傳師古註》陶家名轉者爲鈞,蓋取周回調均之義。
又大鈞,天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大鈞播物,坱圠無垠。《註》如淳曰:陶者作器于鈞上,此以造物爲大鈞也。言造化爲人,亦猶陶之造瓦耳。
又《杜甫詩》八荒開壽域,一氣轉洪鈞。
又樂名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饗以鈞天廣樂,帝有醉焉。
又劒名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淳鈞之器成。《註》淳鈞,古劒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夏啓有鈞臺之享。《註》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。
又水名。《前漢·霍去病傳》涉鈞者。《註》鈞耆,水名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楚大夫元鈞之後,漢有侍中鈞喜。
又與均同。平也。《詩·大雅》四鍭旣鈞。《註》矢鏃重羽輕,必參亭而三分之,一在前,二在後,得平均也。
又等也,同也。《左傳·成六年》善鈞從衆。《註》鈞,等也。
又《襄二十六年》多鼓鈞聲。《註》鈞,同其聲。《集韻》或書作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