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邵钧 姓名的繁体为李邵鈞,笔画数分别为:李(7画)、邵(7画)、钧(9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李(木)、邵(金)、钧(金),部首分别为:李(木部)、邵(阝部)、钧(钅部),李邵钧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李邵钧名字怎么读?
李邵钧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lǐ shào jūn
李邵钧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李邵钧拼音为 lǐ shào jūn ,声母为l sh j ,
韵母为i ao u ,声调为上声、去声、阴平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李邵钧名字的人多吗?
少,李邵钧名字重名率低。
李邵钧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李邵钧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李(7画) 邵(7画) 钧(9画) ,李邵钧名字的康熙笔画数李(7画) 邵(7画) 钧(10画) 。
李邵钧的五行和寓意:
李邵钧名字五行属性为木金金,表面虽乐观,但好出风头,有自大之嫌,容易接近异性,不耐独处。六亲虽无助但朋友还不错,应多修身养性,集中精神及精力于事业上,成功一定属于您。 早年劳苦,不如意事十常八九,但绝不可自暴自弃,误入歧途。 男娶容忍寡和之妻,婚后不和睦;女嫁懦弱固执之夫,婚后不圆满。 个性好胜好强,雄心勃勃,终致到处碰壁,尝尽失败的滋味,但有时也有出人意料的绝招,可闯出一番成就,得到财利者,慎防意外灾病,中年有失败灾厄之兆,慎防。 上进伸展虽然较为困难,但努力拼搏将有改观,易患呼吸器官,脑部方面的疾病。
李邵钧名字的内涵含义:
李邵钧名字含义为志向、杰出、上进之义。
李邵钧这个名字怎么样?
李邵钧名字一般,但不放弃努力的话,会有不错的人生,需知人定胜天,只要不放弃,努力拼搏,终会获得自己想要的。
李邵钧名字打分 为51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姓。
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【康熙字义】
李【 辰集中 】【 木部 】康熙筆画: 7画 部外筆画: 3画
〔古文〕杍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以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韻會》良士切,𠀤音里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素問》東方木也。《爾雅翼》李,木之多子者。《埤雅》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《詩·小雅》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
又《韻會》世薦士謂之桃李。《劉向·說苑》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
又《博雅》行李,關驛也。
又與理通。《左傳·僖十三年》行李之往來。《周語》行李以節逆之。《泊宅編》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𧚌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熒惑爲李。《徐廣註》內則理兵,外則理政。
又司理,𠛬官,亦稱司李。《前漢·胡建傳》黃帝李法。《管子·法法篇》臯陶爲李。
又檇李,春秋吳地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伯陽之後。
【起名字义】
古地名,在今中国山西省垣曲县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邵【 酉集下 】【 邑部 】康熙筆画: 12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《集韻》《韻會》時照切《五音集韻》市照切,𠀤音紹。《廣韻》邑名。《左傳·襄二十三年》齊侯伐晉,戍郫、邵。《註》晉邑。
又姓。與召通。召公奭之後。《史記·白起傳》雖周、邵、呂望之功,不益于此矣。
又邵陵,地名。《史記·秦本紀》齊桓公伐楚,至邵陵。《左傳·僖四年》作召陵。《正字通》从邑者,爲邑,爲姓。从卪者訓勸勉,又訓高也。俗多譌混。
【起名字义】
古代重量单位,合三十斤:千钧一发(一根头发挂着三万斤重的东西,喻极其危急)。雷霆万钧之势。
制陶器所用的转轮:陶钧(亦喻造就人材)。
乐(yuè)调(diào):钧弦。
敬辞,用于对尊长或上级:钧安。钧鉴。钧座。
【康熙字义】
鈞【 戌集上 】【 金部 】康熙筆画: 12画 部外筆画: 4画
〔古文〕銞《唐韻》居勻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規倫切,𠀤音均。《說文》三十斤也。《孟康曰》萬一千五百二十銖。《書·五子之歌》關石和鈞。《疏》三十斤爲鈞,四鈞爲石,鈞石所以一天下之重輕,而立民信也。
又《集韻》一曰陶旊輪。《正字通》陶人模下圓轉者爲鈞。《前漢·賈誼傳師古註》陶家名轉者爲鈞,蓋取周回調均之義。
又大鈞,天也。《前漢·賈誼傳》大鈞播物,坱圠無垠。《註》如淳曰:陶者作器于鈞上,此以造物爲大鈞也。言造化爲人,亦猶陶之造瓦耳。
又《杜甫詩》八荒開壽域,一氣轉洪鈞。
又樂名。《張衡·西京賦》饗以鈞天廣樂,帝有醉焉。
又劒名。《淮南子·覽冥訓》淳鈞之器成。《註》淳鈞,古劒。
又地名。《左傳·昭四年》夏啓有鈞臺之享。《註》河南陽翟縣南有鈞臺陂。
又水名。《前漢·霍去病傳》涉鈞者。《註》鈞耆,水名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楚大夫元鈞之後,漢有侍中鈞喜。
又與均同。平也。《詩·大雅》四鍭旣鈞。《註》矢鏃重羽輕,必參亭而三分之,一在前,二在後,得平均也。
又等也,同也。《左傳·成六年》善鈞從衆。《註》鈞,等也。
又《襄二十六年》多鼓鈞聲。《註》鈞,同其聲。《集韻》或書作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