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什醇 姓名的繁体为李什醇,笔画数分别为:李(7画)、什(4画)、醇(15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李(木)、什(金)、醇(水),部首分别为:李(木部)、什(亻部)、醇(酉部),李什醇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李什醇名字怎么读?
李什醇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lǐ shí chún
李什醇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李什醇拼音为 lǐ shí chún ,声母为l sh ch ,
韵母为i i u ,声调为上声、阳平、阳平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李什醇名字的人多吗?
少,李什醇名字重名率低。
李什醇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李什醇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李(7画) 什(4画) 醇(15画) ,李什醇名字的康熙笔画数李(7画) 什(4画) 醇(15画) 。
李什醇的五行和寓意:
李什醇名字五行属性为木金水,行事稳重可靠,注重实际,肯为他人牺牲,是讲义气的类型,但有时对自己满怀信心,容易陷入一意孤行,应改进。 中年前事业阻挠很多,如能经得起考验,中年后有成就事业之象,但须忍耐慎重行事。 男娶克勤克俭之妻,婚后大致幸福;女嫁好胜寡和之夫,婚后多争执。 早年有不祥之兆,凭努力及耐力,中年可成功发展,但事业有盛有衰,起落不定,处事应多谨慎注意。 命运虽被压抑,但只要努力抗争就能趋吉避凶,易患神经衰弱、肝胆方面的疾病。
李什醇名字的内涵含义:
李什醇名字含义为之义。
李什醇这个名字怎么样?
李什醇名字还算可以,人生路途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挫折,但只要不断努力,还是会有很多意想不到的收获。
李什醇名字打分 为70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落叶小乔木,果实称“李子”,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,可食:李代桃僵(原用“桃”“李”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,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)。投桃报李。李下不正冠(喻要避免不必要的嫌疑)。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(喻为人只要忠诚、正直一定会感动别人)。
姓。
古同“理”,古代法官的代称。
【康熙字义】
李【 辰集中 】【 木部 】康熙筆画: 7画 部外筆画: 3画
〔古文〕杍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良以切《集韻》兩耳切《韻會》良士切,𠀤音里。《說文》果名。《素問》東方木也。《爾雅翼》李,木之多子者。《埤雅》李性難老,雖枝枯,子亦不細,其品處桃上。《詩·小雅》投我以桃,報之以李。
又《韻會》世薦士謂之桃李。《劉向·說苑》樹桃李者,夏得休息,秋得其實焉。樹蒺藜者,夏不得休息,秋得其莿焉。世謂狄仁傑,桃李皆在公門,正用此事。
又《博雅》行李,關驛也。
又與理通。《左傳·僖十三年》行李之往來。《周語》行李以節逆之。《泊宅編》李理義通,人將有行,必先治𧚌,如孟子之言治任。理亦治也。
又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》熒惑爲李。《徐廣註》內則理兵,外則理政。
又司理,𠛬官,亦稱司李。《前漢·胡建傳》黃帝李法。《管子·法法篇》臯陶爲李。
又檇李,春秋吳地。
又姓。《風俗通》伯陽之後。
【起名字义】
什 shí(ㄕˊ)
(一)、十(多用于分数或倍数):什百(十倍和百)。什一(十分之一)。什袭珍藏(形容极其珍重地收藏物品)。
(二)、各种的,各样的:什锦(各种各样东西凑成的食品)。什物。
(三)、诗篇:篇什。雅什。
【康熙字义】
什【 子集中 】【 人部 】康熙筆画: 4画 部外筆画: 2画
《唐韻》《韻會》𠀤是執切,音十。十人爲什。
又古者師行,二五爲什。凡食器之類必共之,故曰什物什器。《史記·五帝紀註》什物謂常用者,其數非一,故云什。
又篇什。《朱子曰》詩雅頌無諸國之別,故十篇爲一卷,猶軍法十人爲什也。《五經通義》國風多寡不等,不稱什。雅頌十篇爲聮,惟魚藻,蕩及閔予小子,雖無過乎什,亦稱什,舉成數耳。若不及者,如駉頌四篇,𨙻頌五篇,皆不稱什也。
【起名字义】
醇 chún(ㄔㄨㄣˊ)
(一)、酒味厚:醇酒。醇醪。
(二)、纯粹:醇和(性质或味道纯正平和)。醇厚(气味、滋味纯正浓厚)。醇美。醇化。
(三)、同“淳”。
(四)、有机化合物的一类:乙醇。胆固醇。
【康熙字义】
醇【 酉集下 】【 酉部 】康熙筆画: 15画 部外筆画: 8画
〔古文〕𨣳《唐韻》常倫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殊倫切,𠀤音純。《說文》不澆酒也。《前漢·曹參傳》來者皆欲有言,至者參輒飮以醇酒。《註》醇酒不澆,謂厚酒也。《後漢·劉盆子傳》乃益釀醇酒。
又《玉篇》專也。
又粹淸也。《嵆康·養生論》神氣以醇白獨著。
又厚也。《前漢·景帝紀》至于移風易俗,黎民醇厚。《老子·道德經》其政悶悶,其民醇醇。《註》其政敎寬大,而民醇醇富厚,自相親睦。
又精也。《易·繫辭》天地絪縕,萬物化醇。《疏》萬物變化而精醇也。《朱子·本義》醇謂厚而凝也。
又謹重也。《史記·萬石君傳》事不關決于丞相,丞相醇謹而已。《前漢·衞綰傳》醇謹無他。
又《博雅》醇鉤,劒也。
又同純。《書·說命》惟厥攸居,政事惟醇。《註》居者,止而安也。安於義理之所止,故政事不雜也。
又《前漢·禮樂志》河龍供鯉醇犧牲。《註》師古曰:醇謂色不雜也。
又《食貨志》天子不能具醇駟。《梅福傳》一色成體謂之醇。《集韻》或作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