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炳法 姓名的繁体为朱炳法,笔画数分别为:朱(6画)、炳(9画)、法(8画),五行属性分别为:朱(木)、炳(火)、法(水),部首分别为:朱(木部)、炳(火部)、法(氵部),朱炳法的姓名分字解释如下:
朱炳法名字怎么读?
朱炳法的名字拼音读音为 zhū bǐng fǎ
朱炳法名字怎么样,好不好?
朱炳法拼音为 zhū bǐng fǎ ,声母为zh b f ,
韵母为u i a ,声调为阴平、上声、上声,
名字朗朗上口,字音顺口悦耳。
叫朱炳法名字的人多吗?
少,朱炳法名字重名率低。
朱炳法名字的康熙、简体笔画数:
朱炳法名字的简体笔画数 朱(6画) 炳(9画) 法(8画) ,朱炳法名字的康熙笔画数朱(6画) 炳(9画) 法(9画) 。
朱炳法的五行和寓意:
朱炳法名字五行属性为木火水,本性善良,勤勉持家,稍好面子,但有消极的倾向,又好出风头,讲话不认输,亲友无助,靠自力更生,追求异性较大方,对喜爱的人能积极争取。 薪水阶级或稳定性小本行业较为适合,如好面子扩大经营,会陷入困难。 男娶克勤固执之妻,婚后时有争吵;女嫁才华固执之夫,婚后大致美满。 表面似乎吉祥,其实多劳而功少,为家庭操劳不休,难得贵人提拔,成功机会少,只能求得平安过日,注重精神生活方为上策。 一帆风顺,能平安顺利地达到目的。
朱炳法名字的内涵含义:
朱炳法名字含义为成熟、文雅之义。
朱炳法这个名字怎么样?
朱炳法名字起得非常棒,好运会伴随您的一生,但不可因此而疏忽大意,须知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。
朱炳法名字打分 为96分,本打分仅考虑三才五格,具体好不好,是否适合还需参考生肖、生辰八字来看
【起名字义】
红色:朱红。朱批。朱笔。朱文(印章上的阳文)。朱门(红漆大门,旧时指豪富人家)。
矿物名:朱砂(无机化合物,中医用于镇静剂。亦称“辰砂”、“丹砂”)。朱墨。
姓。
〔朱提(shí)〕古地名。 汉武帝 时置县,治所在今 云南省 昭通县 境。后立为郡。
【康熙字义】
朱【 辰集中 】【 木部 】康熙筆画: 6画 部外筆画: 2画
《唐韻》章俱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鐘輸切《正韻》專於切,𠀤音珠。《說文》赤心木,松柏之屬。从木,一在其中。一者記其心。徐曰:木之爲物,含陽於內,南方之火所自藏也。
又《山海·西荒經》蓋山之國有樹,赤皮,名朱木。
又朱赤,深纁也。《詩·豳風》我朱孔陽。《註》謂朱色光明也,寄位於南方。
又朱儒,短小之稱。《左傳·襄四年》臧武仲敗於邾。國人誦之曰:朱儒,朱儒,使我敗於邾。或作侏儒。
又姓。《統譜》顓頊之後封邾,後爲楚滅,子孫去邑爲朱。
又望出吳郡。
又《集韻》慵朱切,音殊。朱提,縣名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屬犍爲郡。
【起名字义】
光明,显著:彪炳。炳蔚。炳映。炳焕。炳耀。
点,燃:炳烛。
【康熙字义】
炳【 巳集中 】【 火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《唐韻》兵永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補永切,𠀤音丙。《說文》明也。《玉篇》明著也。《易·革卦》大人虎變,其文炳也。
又《集韻》百猛切,音浜。義同。
又陂病切,音柄。火明也。
又叶彼兩切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彪如在上,天文炳也。鴻文無範,恣意往也。《郭璞·山海經畢方贊》畢方赤文,離精是炳,旱則高翔,鼓翼陽景。景,于兩切。《玉篇》亦作昺。《集韻》或作昞。範字原作艸下𨊠。
【起名字义】
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仿效:效法。
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姓。
【康熙字义】
法【 巳集上 】【 水部 】康熙筆画: 9画 部外筆画: 5画
〔古文〕佱灋𣳴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弗乏切,𠀤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
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
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
又𠛬法也。《書·呂𠛬》惟作五虐之𠛬曰法。
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
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𤰞法地。
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
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
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𤣥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
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